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校科通【2021】50号

作者: 时间:2021-11-05

各二级院(中心、部):

现将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

1、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包括:项目立项、专利授权与成果转化、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艺术创作、学术会议、成果奖励,个人参会情况(仅填管理系统)等。

2、统计成果的时段为:2021年1月1号—2021年12月31日。

3、各项成果统计内涵、级别划分及工作量计算依据《湖南工程学院科研教研教改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办字〔2020〕4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工作程序

1、科研工作量采用科研平台系统申报(系统访问地址:http://kygl.hnie.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帐号和原始密码均为工号,也可以通过“内网门户”-“我的应用”-进入“科研管理系统”)。个人登录,准确、全面录入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务必一并上传至系统。

2、各二级院(中心、部)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统计、核算本单位人员科研工作量,按时间节点要求将核定结果、佐证材料上报科技处(“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科技处审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及佐证材料报送科技处)。

3、科技处对各二级院(中心、部)上报的科研工作量进行复核。复核后的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经二级院(中心、部)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文档,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处存档,数据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

4、往年填写错误修改或需要信息更新,请及时经二级院(中心、部)审批后,到科技处或人文社科中心申请退回,重新审核后提交,如专利状态修改。

(二)具体要求

1、教师科研工作量填报、审核涉及到广大教师的个人利益和年终考核,请广大教师、各二级院(中心、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填报和审核工作,保证统计工作的准确、全面、真实。

2、需要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和“科研工作量统计表”中填写科研工作量。

3、为全面准确统计各类科研工作成果,请把含有学校署名的论文和专利,不计算科研分的论文、专利等其他科研工作量一并填报。

4、各类科研成果均需提供本人签字的纸质证明材料。纵向项目提供立项文件首页及项目所在页,横向课题和成果转化提供合同首页,专利和成果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学术著作提供原件,学术论文和艺术创作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学术会议提供会议手册和会议总结)。

5、请各位老师尽早填报科研工作量,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的工作量,原则上在下一年度不予计算。

6、教研教改项目、指导学生获奖等归口不属于科技处统计的工作量请勿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21年11月3日至19日),填报2021年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期间的成果

个人填报时间段为2021年11月3日至15日,请各二级院(中心、部)在11月18日之前完成审核并提交。

2、第二阶段(2021年12月25日至31日),填报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

个人填报时间段为2021年12月25日至30日,请各二级院(中心、部)在2021年1月5日之前完成审核并提交。

科技处联系人:苏雅君 黄盈盈 张小叶;联系电话:58688513 58683910;

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陈卉 58688985

科技处邮箱:hngcxykjc@yeah.net

附件1: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各院(中心、部)科研工作量统计直接对接人名单

科技处

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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