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
一、处长职责
主持科技处(校地产学融合办公室)全面工作。
1、分管自科科研项目管理。
2、分管科技奖励管理。
3、分管科研平台、团队管理。
4、分管校学术委员会。
二、副处长职责
1、分管处(室)日常工作。
2、分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3、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管理。
4、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成果转化。
5、负责产学研合作与校地融合。
6、负责军工保密建设、军工项目管理。
7、协助处长(主任)做好处(室)其他工作。
三、校地深度融合发展科科长职责
负责湘潭市科研项目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湘潭市科研项目管理;
2、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3、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与成果、知识产权科岗位负责人职责
负责自科类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2、负责自科科技奖励管理;
4、负责科技成果评价、自科统计;
3、负责科研平台、团队;
4、负责校学术委员会;
5、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6、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成果转化科岗位负责人职责
负责专利、软件著作权管理,校地融合工作,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专利、软件著作权管理;
2、负责校地融合工作;
3、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5、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6、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研财务管理岗位职责
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审核、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审核;
2、负责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办公室工作;
4、负责落实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本科室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