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管理办法》(校办字〔2016〕21号)、《湖南工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办字〔2016〕30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工程学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以后立项但未结题的国家基金预研项目;其他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参加了本领域全国性学术会议(需提交会议通知、个人参会照片等会议资料)。
2、该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或者申请人自当年起,连续4次申请同类国家基金项目。
3、提交预研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 经学院审核通过。
三、其他要求:
1、系统录入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已立项的国家基金预研项目,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个人科研管理系统—新增纵向项目—录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文档(在此处以pdf形式上传签字盖章版的项目结题验收报表及附件)——提交—学院审核—学校审核。
2、材料要求
所有结题项目填写汇总表(附件2)、预研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将结题验收表与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交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报送结题材料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科技处。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院部积极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结题工作,认真审查结题材料。
联系人:黄盈盈 电话:0731-58683909 邮箱:hngcxykjc@yeah.net 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附件:
1、国家基金预研项目清单
2、结题汇总表
3、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结题验收表
科技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