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的绩效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现将自选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有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进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经费要求:项目申报额度不能超过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数量,且以万元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2、请各项目申报人自主选题,填写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
3、研究年限:从2021年10月开始,原则上不超过5年。
4、预期成果要求:5万元以下项目至少产出2项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专著、成果转化等),5万元以上项目至少产出3项科研成果。
三、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所有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请书各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以申请者姓名+项目名称命名)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黄盈盈;电话:0731-58683909;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附件:
1、项目清单
2、2021年湖南工程学院自主选题项目申请书
3、2021年湖南工程学院自主选题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