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湖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横向项目备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0-08

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4]21号)要求,进一步激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接横向科研项目的动力,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湖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横向项目备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横向项目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可申请备案的横向科研项目

学校可申请备案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学校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签署合同开展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研项目。

(二)备案条件

1、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项目委托方(企业)签订合同,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通过委托单位验收;

3、单个横向科研项目实际到账总金额50万元(含)以上,且最后一笔项目经费到账时间2026年1月1日之后。

二、备案流程

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申请的主体为学校,由项目负责人在线提出备案申请,省科技厅负责管理。备案流程如下:

(一)备案材料准备

1、横向科研项目备案推荐函(学校统一出具)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需项目负责人盖学校公章);

2、横向科研项目资金到账证明(银行回单);

3、横向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包含论文、专著、专利、软著、工法、标准、科技奖励、研究报告等);

4、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委托单位对项目履行与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6、填写推荐单位备案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表发科研处)。

(二)网上备案

符合备案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云服务平台”一“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一“项目备案(湖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横向项目)”,按要求在线上传备案所需材料进行备案。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对项目负责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公示后系统推荐。

(四)省科技厅审核

省科技厅形式审查,在省科技厅官网公示后,予以备案。

(五)项目立项

经备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在线打印横向科研项目备案证书,省科技厅赋予该横向科研项目省级科研计划项目编号,下发项目立项批文,纳入省级科研项目库管理。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请项目负责人联系科研管理处确认拟备案横向科研合同是否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如已登记可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系统中需填报的技术合同类型以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为准。

(二)科研诚信

已申请备案的横向科研项目,不得再以相同内容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备案造成恶劣影响,或存在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主体,取消备案并追回备案证书,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加强与其他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实施联合惩戒。

四、备案及推荐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0月28日12:00前在系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科研管理处联系人:苏老师,电话58683211

科技厅业务咨询:0731-88988515

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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