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结题管理,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南工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工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校科研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类型和范围
结题类型: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
结题范围: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过结题期限尚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所需材料
1、国家、省和市主管部门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按照相应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
2、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需提交《湖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纸质结项报告2份。若有委托方验收意见、专家组意见等验收材料,一并提交至科研管理处。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根据双方意愿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2)。
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基金预研项目、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等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要求依照当年度立项通知文件(附件3)或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横向科研合同中约定应到经费未全额到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项报告委托方意见一栏中说明原因并经签章确认,方可办理结题手续。
2、各教学院需根据应结未结科研项目清单,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3、各教学院需按照结题验收要求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具体工作,项目验收合格清单及证明材料汇总后报送科研管理处。
4、无特殊原因,未按通知时间与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且超出规定结项时间三年以上的科研项目,做终止或撤项处理,学校将保留追回已拨经费与绩效奖励的权利。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学院对结项申请进行汇总,并以院为单位将结题验收材料于2025年7月04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管理处。
纵向联系人:黄盈盈,电话:58683909;
横向联系人:苏雅君,电话:58683211;
校级项目联系人:李泳霖,电话:58683909。
科研管理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