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建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1

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省自然科学基金改革,解决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关键科学问题,湖南省科技厅现面向全省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区域联合基金

(一)项目定位

国家区域联合基金由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形式为“重点支持项目”,项目直接经费约260万元/项,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项目相当,资助期限4年。

(二)征集对象

面向省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应与省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联合报送。

(三)征集领域

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7个领域。

(四)内容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导向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湖南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

3.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不得含有涉密的内容。

4.学科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5.避免重复。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6.字数格式。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指南格式要求,凝练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研究内容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原则上不超过三句话(50字以内)。

(五)建议人条件

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牵头承担过至少3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限项要求。连续两年申报国家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未进入会评的,取消申报指南建议资格一年

(六)指标分配

本年度指南建议实行限项报送,根据近三年我省各单位获批国家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立项资助情况,开展基础研究的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每个平台推荐不超过3项,我校推荐不超过3项每名指南建议人本年度只能提交1项指南建议,超标推荐的单位,不予受理。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一)项目定位

重点项目支持我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增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

(二)征集对象

面向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应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联合报送。

(三)征集领域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特别是文化科技融合、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工程、前沿材料、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低空制造等省委省政府重点部署的前沿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按照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各科学部重点项目资助领域(详见附件1)选择相应的资助领域建议。

(四)指标分配

本年度资助领域建议实行限项报送,根据近三年各单位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资助情况,我校推荐不超过3项超标推荐的单位,不予受理。

三、报送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2026年3月1816:00前,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推荐汇总表》(附件2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建议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四、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金办  0731-88988757  0731-88988701

学校联系人:黄盈盈,电话:0731-58683909.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各科学部重点项目资助领域

           2.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湖南)创 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推荐汇总表

           3.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建议推荐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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