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
湘潭市2026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及企业派驻点开始征集,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派驻企业以重点产业链企业为主,科技特派专家和企业可以联合申报,也可以分别填报申请表,应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科技特派专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的科技人员(含科技与人才管理、金融服务人员);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带领创新团队专注于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找准发展方向,指导和协助企业完成相关创新目标和任务。
3.具有研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所必需的组织协调能力,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发展建议。
4.技术类特派专家需履行技术对接职责,主动挖掘企业技术需求,精准链接创新资源,并在服务期内与企业至少签订一项技术合同。
5.所在工作单位能面向全市开放创新资源,全力支持科技特派专家的工作,确保特派专家服务工作时间和应有待遇。
6.上年度已列入市级科技特派专家的原则上不再续派,如企业确有特殊需求,上年度考核等次良好以上的专家可以申请续派。
7.近十年内,在市级科技特派专家队伍中累计派驻6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8.鼓励企业加强校企长期合作,支持特派专家根据实际需要,兼任企业技术副总、首席技术顾问等职务,深度参与企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9.优先从市“青年博士服务团”、省市大学生创业导师、湘潭市技术经理人队伍中选派。优先支持从开展了科技成果“先用后付”合作模式的科技人员中选派。
(二)派驻企业
1.在湘潭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具体的创新任务需求,符合我市产业链发展需求及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水平较高,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壮大发展规模、提高质量效益有重大作用和影响。
3.高度重视“产学研”科技创新工作,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研经费投入、技术转移转化、创新人才及团队建设等方面有可靠的保障能力。
4.企业应为特派专家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具有健全的用人机制与激励机制。
5.上年度已派驻的企业或单位原则上不再续派,如有重大共性技术需求的可重新申报派驻。
6.纳入科技成果“先用后付”白名单的企业可优先纳入派驻单位名单。
二、申报程序
科技特派专家如实填报《2026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申请表》(附件1)、《2026年度湘潭市企业科技特派专家登记表》(附件2),于2026年1月26日前交科研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雅君58683211
科研管理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