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已发布,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按通知要求提前完成申报工作,并联系科研处审核。
原网址链接:
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8213.html。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6日16时。
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青年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8215.html。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26日16时。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各有不同申报要求。
二、资助领域
自然科学全领域,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
三、申报时间
1、合作研究项目:2026年1月19日至1月26日16时
2、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2026年2月26日16时截止
四、资助计划及强度、资助期限
1、合作研究项目:计划资助约50项,NSFC资助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项。
2、重点项目:2026年资助计划约为10项。NSFC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项。
3、青年项目:2026年计划资助约10项。NSFC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项。
4、资助期限:4年(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申请人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四)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
1.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境外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2. 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境外合作者或境外参与者。
(五)受聘于香港地区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通过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本项目。
(六)由香港地区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内地创办或者参与创办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与创办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合作申报本项目。
(七)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八)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六、限项申请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合作研究项目计入申请人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三)《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七、申报方式: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
选择"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合作研究"→"NSFC-RGC项目"。
校内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683909.
科研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