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现已启动,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仔细阅读附件通知(附件6)。
一、本次评奖为限项申报。参评成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 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二、29个学科(不含教育学)采取网上申报及线下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 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2025年10月20日9时网上申报开通,11月5日17时截止。纸质材料提交为11月6日上午12点前。联系人:章老师,联系方式:58683909。
三、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学科“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申请书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平台”单独下载。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日。联系人:龙老师,联系方式:58683629。
四、材料提交:
1、《申报评审表》9份(至少1份原件)。
2、申报成果: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9份。
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以上电子材料请同步提交。以上通知如调整,将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科研管理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