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17

校直各单位:

一、评选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人事关系在我省党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社科工作者及其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撰写的报告。

(二)奖项设置。湖南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奖,设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90项)和优秀社会科学专家5名(含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名)、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5名。

二、申报条件

(一)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用于表彰对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有一定价值,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有促进作用,对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人事关系在我省党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社科工作者,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撰写的报告均可申报。

申报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每人作为申报者限报1项,同时可作为参与人员另参加1项集体成果的申报。评奖成果分为学术类、应用类。

(二)优秀社科专家。用于表彰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学者。

(三)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用于表彰在学术研究中表现突出、有较大潜力的青年学者。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不设申报限额;优秀社科专家、优秀青年社科专家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各1项。

三、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社科工作者。

2.现已调出我省的社科工作者,但在成果申报时限内人事关系在我省。

3.我省人员与外省人员合作的集体成果,必须是我省人员任主编或撰写篇幅在二分之一以上,需出具有效证明,且征得合作者书面同意后,可由我省作者主持申报。

(二)申报成果

1.成果要求:

①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学术类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具有创新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应用类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了咨政建言、以文辅政的作用,或创造了较好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③申报成果应保证著作权明晰,不得违背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

④在时限内产生的社科成果(未曾申报历届省社科成果奖和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可参与评审。

2.成果类别:包括学术类和应用类。

3.申报数量:所有成果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每人限报1项。同时可作为参与人员另参加1项集体成果的申报。

4.申报成果范围:

①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中文类社科研究论文。

系列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且署名一致的多篇论文,可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署名不一致、但有同一课题号标注的多篇论文,可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系列论文中不能有曾申报过省社科成果奖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的论文。

②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中文类社科专著、译著(指外文翻译成中文)、编著(含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书籍再版:在规定时间内再版,其修改内容和篇幅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时出具出版社有效证明,可申报本届评奖。

有内容重叠的新著:在规定时间内出版,其新创内容需占总内容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可申报当届评奖。

著作丛书:丛书(有显著的丛书标志,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需在规定期限内),可整体申报,丛书中相对独立、完整的某一著作,也可单独申报;如丛书中有一本以上曾申报过省社科成果奖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则不能整体申报,但其它未曾申报过省社科成果奖和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单本著作,可单独申报。如在申报时间范围内丛书未全部出版,已出版部分作为丛书申报的,后续出版的部分则不能以丛书形式再次申报。

系列著作: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且署名一致的多本著作,可以系列著作形式申报;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同一专题署名不一致、但有同一课题号标注的多本著作,可以系列著作形式申报。系列著作中不能有曾申报过省社科成果奖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的著作。

③未公开发表的成果(仅限应用类成果),主要指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结题成果,需出具课题结题证书并以证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立项课题结题成果只能整体申报,不能以子课题单独申报。

所有申报成果中,集体成果参与人不超过10人,需全体主要研究者签名。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申报,也可以参与者集体申报,不能以个人申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不能参评,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报;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不能参评。

(三)应用类申报成果的附加条件

应用类参评成果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正式的课题立项批文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合同书;

2.有以专业社会科学工作者为基本队伍的课题组;

3.成果进入转化实施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

4.有被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省社会科学成果省级鉴定等级为省内先进以上的,且符合上述2、3、4项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应用类评奖。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根据成果评奖系统有关提示在系统内填写,包括主要成果、成果简介和反响材料等,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开放,所有申报材料在申报截止后不得修改、补充。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与主要成果有直接关系的,且未曾申报历届省社科成果奖、未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情况材料,包括课题立项、论文发表及转载、批示及采纳应用、获奖、鉴定等,时限在申报成果产生的前后2年以内。

应用类申报成果的佐证材料还需包括以下内容:

1.成果应用实施的综合情况介绍;

2.成果产生以后被采纳的证明,必须是所采用部门或单位的正式文件或证明;

3.成果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需由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出具有效证明;

4.成果应用产生社会效益的各种反响证明材料,由相应级别的组织出具有效证明;

5.成果研究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材料。

四、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与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和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的申报者,应为人事关系在我省的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者,应于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3.申报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者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获得过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主持人);申报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者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获得过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第一主持人)及以上或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4.往届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不再申报,往届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可申报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申报方式分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2025年9月19日—10月10日):申报人通过湖南社科网(http://www.hnsk.gov.cn/)登录评奖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在系统内申报,有关资料在湖南社科网自行下载(现已采用新系统,新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19日,届时请老师们注册报名)。

申报系统中不得上传涉密材料(含领导批示)。领导批示以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抄清形式上传,批示件原件或复印件须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2.纸质材料申报: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还需提交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学术类一式2份,应用类一式7份),申报纸质材料一律不退回,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二)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与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

申报方式为纸质材料申报,有关资料在湖南社科网自行下载,提交要求请查阅附件8。

以上成果奖和优秀专家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负责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学院公示。校内审查通过后我部门将进行校内公示,各学院应严格把关,申报截止后不得修改、增加、退回申报材料。请学院将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10月10日前提交至机械楼206,电子档同步提交。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58683909

                                               科研管理处

                                               2025年9月17日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工程学院科研管理处(期刊社)版权所有  湘ICP备14008333号-1

电话:0731-58683909 电子邮件:hngcxykjc@yeah.net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