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阅读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指南新变化及注意事项。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优化人才项目名称,加大培养国家级人才力度,实施青年A类项目延续滚动资助,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持续加强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不断扩大联合基金规模,详见《申报指南》第一部分。
2.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第五、第六部分。
3.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详见《申报指南》第二、第六部分。
二、申报条件
1、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可以我校作为依托单位,按《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及《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要求申请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各项目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第六部分。
3、科研诚信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均需签署公正性承诺书(附件3)后方可提交。
4、申报高校(湖南工程学院)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围绕湖南工程学院七大创新研究院所设研究方向,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护航项目资助毕业来校5年以内留湘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5、申报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见附件4)。
6、限项规定(请各学院负责审查):
(1)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联合基金一般层次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实行项目毕业制:获得过青年C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青年B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青年A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和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护航项目申请人应当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3)统筹人才计划项目(具体请查看申报指南中的限项规定):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的,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资助的,不得申请青年A类(原省杰青)。获得湖湘青年英才(“荷尖”),不得申报青年B类(原省优青)。
(4)研究内容限制规定: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
7、特别提示:根据以往申请情况,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青年A类、B类、C类、D类和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2)撰写申请书时,应当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二级学科最多填写2个学科代码。
(3)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4)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5)高校联合基金和医卫行业联合基金资助领域参照《申报指南》,其他联合基金资助领域参照《申报指南》及相应联合基金指南,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三、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和各单位请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科技云平台”(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没有申请账号的老师,自行在“科技云”中注册(注意:激活账号并填写所在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审核报科研处确定后方可进入填报。)
2、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第三、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科技云”中上传电子版。
3、各学院需报《2026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汇总表》(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生成)、学院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附件5)各一式1份,上述材料均需由院长签字(或签章)并加盖行政公章的提交至科研处(机械楼206)。
4、各项目申请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各学院9月6-7日审核推荐,并提交项目汇总表;学校9月8 -9日进行审核推荐。学校接收各学院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为9月8日上午12:00。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
5、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尽量提前完成项目系统申报。学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9月9日16:00,逾期申报或学院汇总表上未登记的项目,均不予受理和推荐。
四、咨询方式
1、湖南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57、8898870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305室(邮编:410013)
2、学校联系人:黄盈盈,电话:0731-58683909,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附件: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
4.省市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样本)
5.学院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
科研管理处
2025年8月2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