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同时符合相关类别具体申报条件。
(一)人文社科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从事人文社科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省级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一般应为我省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新闻出版、智库等单位中,从事党的思想理论研究阐释、宣传解读、推广普及,以及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人员。
(二)文化创意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3.从事新闻出版、文艺创作、创意设计、文化科技融合、文旅文博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参与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或优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表演,有较高水平原创性作品(含合作、编辑等)或独创性商业模式,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一般应为我省新闻媒体、出版单位、文化文艺机构、高校、企业及社会组织中从事新闻舆论、出版传媒、文化艺术、文物博物、文旅融合、国际传播、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般不纳入支持范围(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青年人才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受理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方式
1.人文社科类。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个人申报按照属地管理、人事关系和行业归口原则开展。市州委宣传部负责属地相关单位(不包括高校)的发动组织工作,正式推荐人选由市州委宣传部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省直有关单位、高校人选由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报送。
2.文化创意类。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上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个人申报按照属地管理、人事关系和行业归口原则开展。市州委宣传部会同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州文联负责属地相关单位(不包括高校)的发动组织工作,正式推荐人选由市州委宣传部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市州团委负责属地高校的发动组织工作,正式推荐人选由市州团委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报送。省直有关单位、市州委宣传部推荐人选报送至省委宣传部,高校推荐人选报送至团省委。
(三)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卉、章芳
联系电话:0731-58688513
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清单》交至机械楼206。
科研管理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