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5年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的规定,结合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28日12:00。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签约进站院士须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该院士进站需符合两办发文中“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
2.依托单位需与进站院士签订《共同建站协议》,并按要求向院士所在学部报备。
3.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以上企业,其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4%以上。依托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其研发能力在省内同行中应具有较强优势。企业与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联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4.与相关领域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至少提前半年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工作站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制定了工作站管理办法,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6.依托单位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具备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能为工作站提供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
7.依托单位建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研发平台或承担过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可优先认定。
8.重点支持航空航天、北斗规模应用、低空经济、智能衡器计量、智能网联汽车、磁浮智轨、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前沿材料、人形机器人、合成生物、细胞药物等未来产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链上企业申报。
三、申报程序
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及中央在湘单位可直接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申报(推荐意见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园区管委会盖章)。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由市州科协、科技局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后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推荐申报。
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院士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申报书与佐证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提交至机械楼211室(联系人:陈美业,0731-58683236);
2.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和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657932742@qq.com;
3.佐证材料包括:与院士本人签订的工作站共建协议、项目合作协议、工作站三年发展规划、法人证书、近三年财务报表、依托单位资质、荣誉、奖励、专家团队在站开展活动照片及与申报内容
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