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3

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4]5号)的要求,省社科联决定实施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创新提升工程,设立“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市州社科联、县市区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为申报主体,且均可作为责任单位牵头申报。

鼓励各申报主体聚焦同一主题,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实施。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明确项目责任(牵头)单位、参与单位。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社科普及活动类、新媒体传播类、社科普及服务类、社科普及研究类以及普及成果评选类五种类型。

(一)社科普及活动类。围绕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党的创新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开展普及活动。呈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社科普及周(月)、系列主题讲座、社科文艺展演、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社科集市等各类普及活动。

(二)新媒体传播类。借助科技手段,推动社科普及讲座、展览、咨询等传统普及模式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社科普及的吸引力和传播力。呈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社科普及短视频、微宣讲、微短剧,AR互动展览等数字化体验场景。

(三)社科普及服务类。从公众关切出发,对国家重大战略、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进行阐释,引导公众正确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从公众日常生活出发,结合典型案例解释生活万象,服务生活需求。呈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法律、体育、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等公共服务活动。

(四)社科普及研究类。面向我省社科普及工作的实际问题、《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宣传贯彻、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对社科普及内容、形式、覆盖面、创新性、有效性、品牌打造、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提出参考建议。

(五)普及成果评选类。立足全面展示全省社科普及战线创新创造的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组织实施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认定工作。

三、项目级别

根据主题意义、推广价值、引领作用和创新性等,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

(一)重大项目

围绕“文化+科技·社科解码”主题,支持“2025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及启动式”活动主项目和子项目开展。

(二)重点项目

1.支持“湖湘大学堂·名家讲坛”活动开展;

2.支持“2025 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认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培育项目。支持各类社科普及创新活动与创新工作申报,类别和主题自选。其中社科普及研究类只作为培育项目支持。

四、资助标准

重大项目1项,资助30万元(含主项目和子项目);重点项目若干项,每项资助4-5 万元;一般项目若干项,其中一般资助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一般培育项目只立项不资助。

五、申报限额

以责任(牵头)单位申报,各市州社科联申报数不超过2项,各县市区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限申报1项。

六、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7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2份;

3.支撑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以上纸质材料放入1个文件袋,文件袋贴上《申报书》的封面,报送至机械楼208。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放入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用“重大/重点/一般+单位全称”命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我部门邮箱。

七、受理时间

重大项目申报截至2025年3月18,其他项目申报截至2025年3月27,逾期不予受理。

八、结项要求

(一)时间要求

所有项目均须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资助项目成果要求

1.社科普及活动类。围绕主题举办2场及以上大型活动,累计总时长不少于2天,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活动要求参与范围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新媒体传播类。以视频形式呈现的,要求围绕主题制作4个以上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一体的系列视频,格式为MP4、MOV等主流媒体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视频须经所在单位、有关宣传部门审核后播出,在全网产生良好的传播效应。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根据受众数、点击量、互动量等进行考评结项。

3.社科普及服务类。围绕主题开展线上线下5次及以上公众服务,其中线上服务3次及以上、线下服务2次及以上。服务要求主题突出、受众明确、参与范围广,切实满足公众需求。或在官方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定期维护更新。

4.普及成果评选类。完成“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认定工作即结项。

“2025 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及启动式”“湖湘大学堂·名家讲坛”活动在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的指导下开展,根据实施成效结项。

(三)培育项目成果要求

1.社科普及研究类。提交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在省级以上报、刊、网(含“湖南社科网”“湖南社科”公众号)发表有关成果,发表时注明“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

2.其他培育项目。参照资助项目,可放宽结项要求。

(四)成果鉴定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予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鉴定。成效特别显著的一般项目,可考虑列为重点项目结项,原资助经费不变。

九、其他事项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不符合正确导向的项目;

2.个人申请资助的项目;

3.单场讲座申请资助的项目(“湖湘大学堂·名家讲坛”除外);

4.已获得立项资助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成果;

5.不符合选题指南申请要求的项目。

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的通知(http://www.hnsk.gov.cn/content/646947/56/14774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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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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