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管理,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截至2025年3月1日,已过合同有效期且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所需材料
1.项目结题需提交《湖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若有委托方验收意见、专家组意见等验收材料,则一并提交。
2.对于项目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但无委托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或相关材料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横向项目结题承诺书》(附件2),进行校内结题。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根据双方意愿提交延期申请(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合同中约定应到经费未全额到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题表中说明原因并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办理结题手续。
2.《项目结项报告》等材料中相应位置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确认,委托单位(委托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未尽事宜,请与科研管理处联系。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3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苏雅君,电话:58683211,邮箱:158109574@qq.com;
科研管理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