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湘潭市法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8

校直各单位:

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湘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湘潭市法学会3家单位联合启动2024年度湘潭市法学课题研究工作,以法学研究助力破解湘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和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智力支撑。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课题设置及选题方向

1.选题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重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聚焦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

2.课题设置:为进一步提升课题质量,根据新修订的《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创新推行“培训前置、定级后置”的管理模式,突出视质量定级、视转化资助,在立项阶段不区分重大、重点、一般课题类别,根据课题结项时达到的条件予以认定。确定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确定为一般课题的不予资助(经费自筹)。

3.选题方向: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涉稳风险等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12个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承诺立项后同意签订课题协议,配合做好相关成果报送、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的湘潭市社科工作者,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课题申报。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党委政府文件的课题负责人;有效促进理论实际结合、提升研究成果针对性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扎实、课题组老中青相结合的课题主持人。

2.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资源,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承诺按照课题协议条款切实承担项目研究管理职责,能办理因各种因素影响未能完成项目的撤项工作。

3.不接受申报的情形:上一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结题的,3年内有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无申报单位管理而个人申报的,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

三、完成时间

所有课题于2024年9月15日之前完成研究工作,我会将在9月下旬开展结题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立项课题申请书》、《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版4份报送至机械楼210室,电子文档以“申报+姓名+课题名称”的邮件标题格式发送至rwsk@hnie.edu.cn 

联系人:陈卉、章芳

联系方式:58683910

                                                科研管理处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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