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8-2021年立项的省教育厅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rms.xuefeng.space(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至26日)填写结题报告(在系统中下载结题报告模板)、研究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成果简介(参考格式见附件3),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签字。
3、通过院部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到科技处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登录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相应位置。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审核并加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技处、人文社科发展中心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1、6月16日前,请各学院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发展中心盖章,并且必须报送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纸质材料一式1份,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6月23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电子版OA发送。
注意事项:2018-2020年立项的省教育厅项目2023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结题,否则省教育厅年底会进行统一清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何舟,电话:0731-58683910,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10,电子版OA发送。
人文社科发展中心联系人:陈卉,电话:0731-58688985,材料报送地址:明德楼304,电子版OA发送。
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5日
(审核:黄中华 周舟 何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