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科通【2023】3号

作者: 时间:2023-02-21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学处购买了的少量纸质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收到后将分发给各二级单位,其他科研人员可以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www.nsfc.gov.cn)。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相应项目类型的通用介绍及相关学科领域为重点阅读内容。

二、各二级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事关学校发展,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保证国家自科申报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工作者积极申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确保本学院、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3、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结合2022年度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申请人。

4、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没有注册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员信息,填写注册人员信息表,由科技处统一导入系统。

5、请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形式审查工作,并确保申请人和参与者的职称、学位、在岗情况、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1、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开展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

3、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并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同意,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时将盖好合作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名称变更、人员调动等)且完成所有人员亲笔签字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传至附件,否则学校不予最终提交。

5、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8、由于时间和人员有限,申请书在线形式审查工作由各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完成。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

1月1日-3月5

各二级单位根据2022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动员会的要求,组织专家完成申请书开题、修改和质量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书质量。申请人于3月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36-37

各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1)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逐一网上确认。所有申请均需要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后科技处才予以受理。各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不需要签名)形式审查表(签章)、申报汇总表(可从系统导出)纸质版各1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3月8日-311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上报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返回审查意见。

3月12-315

二级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更改并提交。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再次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并出具《关于***学院报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所有不在二级学院申报清单内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3月16-319

科技处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并逐一确认提交,并于3月19日下午15点前完成系统报送工作。

五、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由于本年度均为在线申报,合作单位章可以获得资助后再办理。若需要申请阶段加盖的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为合作单位:请于3月14日前将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签字页、盖章页和《2023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提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后自行到校办办理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我校是依托单位:我校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项目申请中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注意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六、各二级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37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不需要签名)、形式审查表签章)、申报汇总表(可从系统导出)纸质版各1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

2315日前,二级学院系统管理员再次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1份(学院签字盖章),并出具《关于***学院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档及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所有不在二级学院申报清单内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二级单位自行存档)。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科技处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2、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退回修改,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

3、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4、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

5、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也需通过系统在线填写。

6、本年度项目经费为预算制的项目需要填写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说明,请仔细阅读系统中说明文件。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青、国家优青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7、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

8、2023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学院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网站相关信息。并合理使用《形式审查表》(见附件)进行对照检查。

九、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学术道德委员会处理。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不使用163、126、sina、yahoo邮箱,若使用必须将@nsfc.gov.cn设置为白名单)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盈盈联系电话:58683909,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表(项目申请人及二级单位签章)

22023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3关于***学院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二级单位填写并盖章)

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二级单位自行存档)


科技处

2023221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南工程学院科研管理处(期刊社)版权所有  湘ICP备14008333号-1

电话:0731-58683909 电子邮件:hngcxykjc@yeah.net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