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科通【2022】48号

作者: 时间:2022-09-28

各教学院:

按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阅读新变化及注意事项(附件1)。

二、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见《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2)第五部分。

三、申报条件

1、我校科研人员按《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及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申请省自科基金。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我校,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的科研人员,可以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省自科基金。

2、各项目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第六部分。

3科研诚信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均需签署公正性承诺书(附件3)后方可提交。

4、申报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具体见附件4

5、面上、青年、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须为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专家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5),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5、限项规定:

1)作为申请人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者(含参与者)本年度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此限项规定由各学院负责查重。

2)主持省自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在正常执行期内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青、优青项目;

3)申请者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

4)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的,获得过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省科技领军人才、芙蓉学者、121工程、人才托举工程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青项目、省优青项目。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6)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7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申请面上、青年、联合基金项目,且应符合所述限项申请规定。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22926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没有申请账号的老师,自行在信息系统中注册(注意:激活账号和填写所属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审核报科技处确定后方可进入填报。

2、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各学院需报《2022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汇总表》1份(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生成)及《****学院学生参与教师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7),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科技处(机械楼206

4、项目申请人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逐条自查,并签字,留学院备查。

5、各项目申请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17,各学院118审核推荐,并提交项目汇总表;学校119-14日进行审核推荐。各学院项目汇总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119日下午1700学院报送项目汇总表时,还应提供由院长签字(或签章)并加盖行政公章的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附件8)。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书,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直接提交即可。

6、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尽量提前完成项目系统申报。学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111412:00逾期申报或学院汇总表上未登记的项目,不予受理和推荐。

五、咨询方式

1、湖南省科技厅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88988757

2、学校联系人:黄盈盈,电话:0731-58683909,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湖南省科技厅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209/t20220923_29015957.html

附件:

1.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新变化及注意事项

2.申报指南

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

4.省市联合基金--合作协议(样本)及配套资金证明

5.专家推荐意见(参考模板)

6.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7.学生参与教师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情况表

8.学院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

9.相关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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