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学校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建设,发挥科研平台、团队的集聚效应,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根据《湖南工程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团队管理办法》(校办字〔2020〕48号)要求,需要获得学校经费资助的科研平台、团队须填写建设任务书,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建设经费资助。已获资助的平台团队无需再次申报。
填报注意事项:
1、科研平台、团队考核所用成果的完成人必须为计划任务书中的成员,同一科研成果只能用于一个科研平台、团队的考核;
2、团队负责人和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科研平台、团队;
3、符合《湖南工程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团队管理办法》的其他规定。
4、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4月22日前交科技处。
5、科技处联系人:黄盈盈 58683909
科技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