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验收——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校科通【2022】2号

作者: 时间:2022-01-1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湘潭市科技局于114日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会议验收对象:2019年度(含))之前立项未完成验收及提前验收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二、验收的主要内容和需准备的材料

验收报告一式三份(需装订成册,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专家验收意见初稿(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版和1份打印好的纸质件)、汇报PPT10分钟汇报、5分钟提问、自行拷贝到U盘带到会场)、项目简短总结材料(文字与图片结合,科技处汇总)等。

项目验收的PPT模板,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内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对照合同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基金情况和获得其他项目情况);突出亮点;成果应用前景;经费使用情况。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结题报告等材料,签字后交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交由项目负责人带至项目验收会场。验收采取专家集中会议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程序如下: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及专家质疑、专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完善验收报告后交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省科技厅的指示精神,对于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基金办不再受理结题申请,并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项目资格,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对于今后凡有到期而未结题项目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下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

2、高校科技处将本单位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总结材料及项目验收材料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于2022112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五、联系方式

湘潭市科技局 联系人:吴建国 肖艳;联系电话:58570302;电子邮箱:1083349776@qq.com。

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黄盈盈;联系电话:58683909。

 科技处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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