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科基金结题——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校科通【2021】55号

作者: 时间:2021-11-23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基金办相关要求,现将学校组织2021年下半年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9年度及以前立项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

2019年度立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需要进行会议验收,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科技报告以及结题验收材料。

2、科技处于系统审核结题材料,并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关注系统状态,如结题材料退回修改,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

3、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套至科技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佐证材料,按顺序简装成册(A4纸,双面打/复印,签字盖章页为原件)。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字、专家签字及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均需完成签字后扫描加入以PDF文件上传。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签章)、审计部门(签章)、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签章)完成后扫描上传PDF文件。

3.科研成果附件中论文、专利、著作、奖项等材料PDF版请用亮色系或特殊符号明确标注出负责人姓名和基金号。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2019年及以后立项项目直接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科技报告。注册登录湖南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www.hnstrs.cn/,可查看已经共享的科技报告。

5、项目负责人应对结题材料和研究成果附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于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2、2021年12月16-17日,科技处系统审核提交。

3、2021年12月21前,各项目负责人交项目结题材料一套(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附件,按顺序简装成册,A4纸,双面打/复印,签字盖章页为原件)到科技处机械楼206办公室。

五、联系人  黄盈盈 58683909,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科技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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