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 2021 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21)3号)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2020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二、注意事项
1、我校具有省级应用特色学科的学院必须推荐1项,其余学院不做要求。
2、相请关学院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3、联系人:黄盈盈,电话:58683909,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科技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