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科通【2021】37号

作者: 时间:2021-09-03

各直属单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正式发布,按照申报通知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阅读新变化及注意事项(附件1)。

二、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见《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2)第六部分

三、申报条件

1、我校科研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的科研人员,均可按《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及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申请省自科基金。

2、各项目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

3、科研诚信要求、预算编报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八和第九部分。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均需签署公正性承诺书(附件3)后方可提交。

4、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湘潭市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具体见附件4。

5、限项规定:

(1)申请者(含参与者)本年度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此限项规定由各学院负责查重

(2)在正常执行期内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青、优青和揭榜制项目;

(3)申请者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

(4)获得过省创新群体、省杰青项目、国家级人才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资助项目资助人员,或者在站博士后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人员不得申请省杰青项目、省优青项目。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5)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

(6)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7)在职研究生经就读单位和受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联合基金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21年8月2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没有申请账号的老师,自行在信息系统中注册(注意:激活账号和填写所属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审核确定后方可进入填报)。

2、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四部分和第十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各学院需报《2022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汇总表》1份(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生成),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科技处(机械楼206)。

4、项目申请人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2022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5)逐条自查。

5、各项目申请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8,学校自10月8-13日进行审核推荐。各学院项目汇总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109日下午1700学院报送项目汇总表时,还应提供由院长签字(或签章)并加盖行政公章的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附件6)。本次不需要报送纸质版申请书,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直接提交即可。

6、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尽量提前完成项目系统申报。学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101317:30逾期申报或学院汇总表上未登记的项目,不予受理和推荐。

五、咨询方式

1、湖南省科技厅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88988757

2、学校联系人:黄盈盈,电话:0731-58683909

科技处

2021年9月2日

湖南省科技厅通知网址: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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