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签订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校科通【2021】47号

作者: 时间:2021-10-25

各相关院部、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基金办《关于签订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填写

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写,并打印签字。其中杰青、优青、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包干制”试点任务书签订的有关要求,需签署《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1),省市联合基金不需要签署承诺书。

二、填报要求

1、时间安排:10月29日前,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在系统中提交项目计划书;11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将自科基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基金委审核通过的项目任务书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所有项目任务书要通过省基金办审核,大家务必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任务书。)

2、材料要求:所有类型的项目均需在省基金办审核通过以后从系统中下载项目任务书,双面打印,省市联合基金项目一式4份,其他类型的项目一式3份。所有签名均需手写签名。

3、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

(1)湘潭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是湖南工程学院,推荐单位是湘潭市科技局,其他类型的项目依托和推荐单位都是湖南工程学院。

(2)项目任务书中“研究进度及预期目标”应与申请书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3)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应同“预期目标”中的相关内容相吻合,不得无故减少预期指标;

(4)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同申请书中一致,如有成员变动,必须提前办理项目变更程序;

(5)联合基金间接费用不能超过(直接费用-设备费)*30%。

(6)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经费表(见附件3),具体文件详见《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安排表》(湘财教指〔2021〕35号)(见附件4)和湘潭联合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可查询《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及经费的通知》(谭财教(2021)32号)(见附件5)。

(7)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中的“省级财政专项经费”从申请书中直接读取不能更改。

三、联系方式

湘潭市科技局:0731-58570302

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01

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731-88988701、88988757

学校联系人:黄盈盈,58683909。材料报送地址:机械楼206。

科技处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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