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校科通【2021】30号

作者: 时间:2021-07-16

各相关学院: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已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领会精神。

提名工作的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

1.单位提名。各报奖项目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240.216.92/index.aspx),使用推荐号和检验码进入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工作。我校报奖项目所需的推荐号和校验码,须由科技处统一生成后提供。

2.专家提名:湖南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本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省杰出贡献奖人选1名,或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或者省创新团队奖团队1个。专家提名后,不作为完成人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同时,在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

提名前,由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箱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1,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二、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3. 2019、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奖励委员会委员职务。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对于2020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9.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

11.在中国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手册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专用项目的提名书,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四、提名公示要求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1.通用项目(团队、人选)

专家提名的,须提供提名函并亲笔签名;单位提名的,须由提名单位出具正式提名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名函内容应包括通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科研诚信承诺和提名项目汇总表(从系统中直接打印)。提名函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提名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版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填报,并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提交。

纸质提名书在行业会议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按要求报送,纸质提名书如与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内电子版不一致,建议奖励委员会予以一票否决。纸质提名书须提交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须在行业评审前提供2套科普作品原件。

通用项目(团队、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和创新团队奖候选团队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团队)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纸质提名书一并提交。

2.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统一受理。报送的纸质提名材料包括:①专用项目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专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科研诚信承诺和专用项目提名汇总表(含提名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奖种类型及等级、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专用项目不得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填报,提名单位应认真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填写、报送等各环节国家秘密的安全。

2020年度因异议未处理完毕,在异议处理完毕后或者监督委员会监督意见认为应继续参加2021年度评审的项目(团队、人选),直接提交本年度相应评审环节,不须另行提名和填报、提交提名材料。

六、提名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19日前请未填写“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摸底表”的拟报奖项目尽快通过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原来已经申报的项目信息无误的不需要重新报送,只要与科技处确认好即可)。同时,请各报奖项目委派一名联系人加入微信“湖南工程学院科技奖励工作群”,便于申报期间各项工作的联络与沟通。

2.2021年8月25日12:00前提交纸质提名书及附件材料两套到科技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诊断,推荐提名项目。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

3.2021年9月7日前通过公示的项目于系统提交。

4.2021年9月8日前提名项目(团队、人选)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交科技处。

七、联系方式  唐友良 58683909

科技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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