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科通【2021】23号

作者: 时间:2021-06-04

各有关院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附件1)。2019年项目本次暂不受理结题。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rms.xuefeng.space 6月6日开放,项目负责人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系统,可在系统中下载结题报告模板)、研究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成果简介(参考格式见附件3),连同成果附件材料一起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一般项目不少于3名专家;重点、青年项目不少于5名,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对本批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意见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签字。

3、通过院部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到科技处盖章)页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凭项目编号和姓名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相应位置。

4、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成果附件若为复印件,需经学院审核并加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5、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1、6月16日前,请各学院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页交至科技处盖章。

2、624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传至省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材料一式1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机械楼206)。

注意事项:2017年及以前的项目必须尽快结题,今年年底湖南省教育厅将对未能结题的此类项目进行清理。

联系人:唐友良,电话:58683909

                                                                      科技处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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